本體論(Ontology)

本體論 (Ontology) 是哲學 (Philosophy) 中研究存在 (Being) 與實在 (Reality) 結構的分支。核心問題在於探討什麼構成存在的事物、存在如何被分類,以及不同存在之間的關係。
本體論不處理知識的獲得方式,而是關注知識所指涉的對象是否以及如何存在。這一點使其與認識論 (Epistemology) 區別開來。認識論處理知識的來源與正當性,而本體論處理存在的條件與結構。
存在的分類方式
本體論的一個基本任務是建立存在的分類架構,涉及對世界中的對象進行類型劃分並界定其存在條件。
常見分類包含:(i) 具體對象 (Concrete Objects),如物理物體;(ii) 抽象對象 (Abstract Objects),如數學結構;(iii) 性質 (Properties) 與關係 (Relations),用於描述對象的特徵與相互關聯。
不同哲學體系對分類方式存在分歧。例如實在論 (Realism) 主張抽象對象具有獨立存在,而名義論 (Nominalism) 則認為抽象概念不具有獨立存在,而是語言或心智的產物。
存在論承諾
存在論承諾 (Ontological Commitment) 是指一個理論在邏輯上必須承認哪些實體存在。當一個理論使用某些變數或概念時,隱含了對應的存在承諾。
同一性與持續性
本體論亦研究同一性 (Identity) 問題,即一個對象在時間或變化中如何仍然被視為同一個對象。例如忒修斯之船 (Ship of Theseus) 探討物件在組成部分完全更換後是否仍保持同一性。
持續性 (Persistence) 理論,例如:(i) 持續體論 (Endurantism),認為對象在每一時間點完整存在;(ii) 四維論 (Perdurantism),認為對象是跨時間延展的四維實體。

